Car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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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小白鸽艺术培训学校文庙街与永安路交叉口我是一名普通市民。8月6日给放暑假的小孩在寿光市小白鸽艺术学校报名参加了一个音乐特长班。报的是全年班,收费为2400元,授课时间为每天下午。上了两天后,孩子不太愿意继续去上,所以我找到学校商量退学的问题。但是学校突然对我说必须还要给他们上交学费的10%作为相关费用,然后再扣除这两天的学费。我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在交学费之前,并没有任何人对我提起过这所谓10%的费用,包括他们的招生简章、网站,乃至他们学校的招贴画上也没有写任何有关于此项费用的说明。
于是我询问该项费用是根据哪项法律法规,学校工作人员说是他们自己的规定。我当时突然很想笑,所谓“气笑了”是也。对此说法,我想大概也只有“霸王条款”四个字能够确切形容了。 虽然只有两天时间,但我并没有想过要他们全额退学费之类的事情,但这10%的所谓费用,我实在是不能接受,就算他们漫天要价而不提所谓10%的事情,我大概也就这么算了,但是他们实在不应该把家长、消费者当傻瓜,以所谓10%作为“转班”“转天”的要挟而达到他们不予退款的目的。这种低级做法对我的智商不啻于一种侮辱——并且我在此没有丝毫要炫耀自己智商的意思。 在此之前,我曾经咨询12315,潍坊12315推给寿光教育局,寿光教育局以“无证”为由不予受理,我很想请问相关部门,只管“有证的”不管“没证的”,并且在明知道他们“没证”的情况下,还知道之前有很多人在“网上揭发”他们,还是对此情形听之任之,那么请问,长此以往,还有谁会“有证”?没证不是更好?到了那种时候,无辜的普通市民又该如何自处呢? 迄今为止,仍然不知道他们这项收费合不合国法,有没有条规,也依旧不知道到底这事归哪个部门管,所以特地发帖,望明眼人赐教一二。 不胜感激! |
2012-08-08 17:37:05 回应(0) 鲜花(0) 发短信 加为好友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