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解全杰
联系电话:15155909935
被投诉单位:潍坊万宏置业
开发项目名称:西城首府
项目单位地址:寿光新车站南/文庙街北(老一中向西500米)
法人代表:徐益盛
联系电话:13905298769
负责人电话:徐华(徐益盛儿子)
联系电话:13952998000
一、投诉事件真相:
本人于2009年9月11日与潍坊万宏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外聘劳动合同,应聘该公司开发的项目“西城首府”平面设计一职。当时聘任到该公司的具体工作由项目营销总监徐德华负责安排我这边相关工作事宜,由于该公司在年前几天与营销总监徐德华解除合作,年前的一个月工资按照合同规定本该在2月11日汇给我,但是没发。本以为公司每个月都是拖发工资在半个月左右,心想可能在年后发,也就没在追问公司相关负责人。年后我就开始询问老板的儿子徐华(负责项目工资发放等事宜)工资的事情,但是徐华找找种种借口拒付该月工资:
1. 借口一:说年前没安排我工作,没有理由支付工资
事实:年前安排了楼书和户型设计等工作,后来徐德华像徐华证实这些工作事实。按照合同是分月付工资,和工作量大小没有关系,本来工作就不分什么时候忙?什么时候不忙?忙的时候星期天照样做事,这分明是找借口。
2.借口二:说年前已经让营销总监告知我,和我解除合作关系,因此据付工资。
事实:本人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也没有任何人告诉我,和我解除合同协议。按照劳动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告知我,公司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3.借口三:说我的设计一直没达到他们的要求,据付工资
事实:每次设计完稿,我都是发给徐德华,然后徐德华拿给老板看,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等,做设计工作改稿修稿这些很正常。如果说我的设计没达到要求,现在项目的标志“西城首府”就是我设计的,之前的几个月工资也都是按月支付的,即便拖了半个月左右也会发的,这又说明了什么?当然公司也可以提前通知我和我解除合作,但事实上公司也并没这么做,而是在找种种借口据付工资。
二、投诉请求:
1.要求潍坊万宏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本人年前一个月工资
2.要求潍坊万宏置业有限公司出据解除和我本人解除合作通知书,按照劳动法规定并赔偿劳动违约金(相当一个月的工资)。
3.要求潍坊万宏置业有限公司修正拖发员工工资不正常的现象
4.需要本人提供相关证据,请及时告知我,我将积极协助你们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