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量性能0 服务0 环境0 包装售后服务0
春宵一刻值千金![]() 点评:2 积分:20 金币:6 |
全福元家居领导对待员工像对待犯人.员工去办公室都是领导坐着员工站在他身边和他交流.人家中百的领导和自己的员工就像一家人没贵贱之分.全福元家居领导要求说普通话不说的辞退罚款.领导不说没事.领导喝酒上班没事.员工上班不仅当着售货员还给家居当着保洁员..我觉得只不过是工作岗位不同差距怎么这莫大.希望有关领导重视一下.整治整治这股歪风邪气.尊重员工给员工点人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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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 点评:88 积分:2936 金币:78 |
新房装修已经接近尾声,到了好好挑选家具的时候了.经朋友推荐,决定买套"艾伊瑞斯"的布艺沙发.虽然价位高,但因为是大品牌,质量跟口碑都很好,我们就选定了这牌子的沙发.12月份,我们到全福元家居的艾伊瑞斯专柜看好了一套黑色布艺沙发,原价为19800元,为3组沙发加一转角加一榻加一榻连着的礅, 因为是买样品,经过打折还价柜台要10000元,我们出价到了9500元,销售人员说问问经理后给我们电话答复,我们等到了1月20号左右也没有等到那边回复,就又去了一趟,后来经过交涉决定10000元买下来.当时展厅的沙发因为换了位置,没有注意到沙发少了榻连着的那个礅,直到快开单子付钱了,我们才发现这问题,问到这个礅去哪了,销售人员就死不承认有这个礅,说这套沙发没有礅.天哪!一个礅值2000多块钱呢,整套沙发就这个礅最大!说没就没了!我们连忙说上次来的时候是有那礅的,他们就死活不承认有.最后我说先不买了,回去上公司网站查查这套有没有礅再说,他们这时候就说原套有礅,但是现在没有了,我们出10000就只能买没礅的.这样的欺诈行为竟然出现在这样的大品牌专柜里,我们还敢在寿光买家具吗!!10000块钱买套沙发都明着给扣个礅!!这牌子好象在全福元家居的布艺沙发里算是最好的牌子了,让人怎么去相信品牌的信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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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月前 鲜花(0) 我要回应(0) 举报此点评 |
寿光打假办![]() 点评:104 积分:1922 金币:30 |
我于2009年7月份在全福元家具城步云楼梯定下家庭楼梯2付(复式楼+阁楼,)品牌是步云楼梯,安装协议签订后交定金6000元,约定安装时间是11月份,整个定楼梯、交定金商家是笑容满面,尤其是商家的办事处的朱经理更是称兄到弟的把我一直送到商场的门口看我上车才挥手转身回商场(在此赞一个)。接下来是我房屋装修,在此期间我数次联系步云楼梯办事处朱经理来会同装修公司的一起设计(因朋友和我房子户型是一样的,她装修时因设计不到位,楼梯挡门口)我怕出现类此情况。当时步云楼梯办事处朱经理信誓旦旦的说没问题,不会出现类似情况,并很自负的宣传了本公司一番,我是堪感欣慰。同时也佩服自己的选择。
装修到11月8号结束,于是联系楼梯商家来安装,并去全福元卖场把尾款全部付清。商家说安装计划很紧,要等一星期才能安排,于是找商场办事处朱经理协商,朱经理说安装要找公司安装的,他不管,告诉我个电话让自己联系,我拨通了步云楼梯公司的电话,和安装的约定12号安装(因我15号搬家,找人看的日子,别见笑啊,呵呵) 万事俱备,就等楼梯来安装了,好容易等到12号,一大早就来到新房子等安装的来。10点不到,安装的到来,2个小伙子,搬东西,测量角度,开始安装。先固定楼梯的龙骨,下午3点左右,问题出现了,龙骨挡门口15cm左右,2个小伙子就不停的和公司电话联系,一直到下午6点也没商量出合适的改装计划。于是暂停安装,眼看到搬家日期,我也急啊,办事处经理和我电话联系,说楼梯可以先安装,他们公司会同设计师尽快拿出改装方案,改装方案在不破坏整体美观、协调前提下15天之内解决,整改施工在3个月内完成。我因搬家在即,没办法,也只有妥协接受。(哭) 到现在电话联系步云楼梯办事处朱经理,不是电话不接,就是还在协商中,要不就是他也没办法,爱去哪找去哪找,万般无奈,我只有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强烈谴责厂家不作为的奸商行为和全福元家具的管理松解,致使这样的厂家有机可乘,进入老百姓心目中的商业航母,令我等寒心。我期待寿百大全福元家居、寿光消费者协会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
189月前 鲜花(1) 我要回应(0) 举报此点评 |
158![]() 点评:55 积分:1226 金币:334 |
我是寿光东城全福元家居的员工,因为部分卖场卖得不好,一些业主退出了全福元家居,全福元家居的负责人就让营业员回家等消息,说什么时候有空缺就什么时候上班,可是有空缺也没有得到通知。请问:
1.让我们在没有任何报酬的情况下在家等上班机会,而且我也没有得到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单位这样做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申请赔偿?(其实单位就是要等我自动辞职,我偏不) 2.全福元没有跟我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是否适用新劳动法中的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不这样做的处罚措施是“第八十二条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我在全福元家居工作1年多,单位没有给我缴纳人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又约定“第四十六条 有不缴社保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申请赔偿,应该依据什么标准(是不是一个月工资?)? 4.全福元在上班前要求我们每人交纳了2000元押金,是否合法?? |
194月前 鲜花(0) 我要回应(0) 举报此点评 |